招 标 公 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TZ1306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芳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液晶显示产品生产线异地扩建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以长经内资字[20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芳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芳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2188.2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北京硕人科技,南至北区丙三路,西至北区丙十二街,北至空地;
2.4 计划工期:2013年6月20日至2014年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z2011)3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法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芳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经理
电 话: 18686529526
报名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谢 辉
电 话: 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 13844903305 传真:0431-88517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