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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2-04 09:07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3Z033(TJ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新建9号馆,改建6号馆。其中,新建9号馆工程总面积30450平方米,最大跨度约40.7米,包括建设钢结构展区18000平方米,建设商务配套服务区面积21450平方米,建设室外广场约30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改建6号馆工程包括拆除原有部分钢结构工程,新建钢结构面积3000平方米,最大跨度约30米,改造原有设备用房等;排迁原有地下综合管线等。

2.2 招标范围:土建、钢结构、内外装饰、设备安装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和与施工相关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新建9号馆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

              改建6号馆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南侧。

2.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一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规定在吉林省设立子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8日(周六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吉林大路6188号)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省施工企业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代理机构将统一通知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如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可视为放弃。

报名联系人:谢辉    电话:0431-84627008     0431-89960178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

邮编: 130000

联系人: 吕卓越

电话: 0431-8464596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296号(银贸大厦8楼805室)

邮编:130061

联系人:高爽、杨利红

电话及传真:0431-88566701

 

责任编辑: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211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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