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0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开发区保税园区甲一路10KV供电线路排迁及中外运、招商物流临时用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10KV高压线路排迁
2.2 计划工期: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2月19日,共3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程建设地点:兴隆山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叁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3 时 30 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施工企业提供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琦
电话:0431-84848960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谢 辉
电 话: 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赵丽丽、钟菲
电话:0431-86805171 、87644668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