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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广场雕塑及景观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0 09:38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07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广场雕塑及景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465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论证)、初步设计(含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及后续的相关服务。

2.3 建设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2.4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企业参照(吉建设【2011】22号文件)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720日至20127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3 30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外省企业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89900分,地点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呼显清

  话: 0431- 89960203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谢辉

    话: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段勐明、李慧

  话:0431-86805025、87644668                                  

 

 

2012720

 

责任编辑: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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