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BP-2012-017-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甲一路(102国道―乙二路)供水设施配套建设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水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水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供水管道DN400长约
2.2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
2.3招标范围:供水设施配套工程施工。
2.4建设工期:2012年7月18日计划开工,2012年9月18日计划竣工。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 具有 1 项及以上类似或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招标人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石彤 电话:0431-84633247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
联系人:谢辉 电话: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五马路123号(西五马路与永春路交汇处北行
邮 编:130042
联系人:
电 话:0431-82983799、82900808
传 真:0431-82953939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