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人员免费培训的通知
按照《长春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人员培训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安监管字[2012]5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企业标准化工作年底达标,区安委会决定对我区重点工贸企业开展标准化自评人员免费培训,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2013年11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地点:长春经开区政务中心一楼报告厅。
二、参加人员
每户企业不少于3人,要求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各一人。
三、培训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选配好参加标准化培训的自评人员,确保准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要爱护会场卫生,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禁接打电话、随意走动。
2、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达标的企业要抓紧时间报名培训,未及时报名和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不积极的企业,我们将按照长春市政府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上限处罚。
四、报名方式:
请于11月20日前将本企业3名自评员登记表报送至经开区安监局(吉林大路6188号,经开区政务中心1313室),报名时带好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联系电话:84630013,联系人:吴娇,公开邮箱:jkaj2010@163.com。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人员培训登记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职 务 | |||||
性 别 | 文化程度 | 职 称 |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
单位地址 | |||||||
固定电话 | 手 机 | ||||||
从事安全工作经历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说明:1.此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字迹工整。
2.随表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二张2寸彩色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