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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6-06-09 08:3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长春经开区税务局)于201875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负责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 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市税务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纳税评估、纳税辅导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税务局和区党工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长春经开区税务局为正处级单位,共设23个科室所,其中,内设17个科室(党委纪检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司)、法制科、货物与劳务税科、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税收风险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老干部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4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临河税务所、兴隆山税务所)、2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三、上级业务主要对口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四、办公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677 

  五、办公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30 

  六、联系方式 

  税费服务咨询电话:0431-80506711 

  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431-80506601 

    

责任编辑: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政务大厅:0431-89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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