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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认定呢
黎明村四队公布了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名单,没有我家,认定标准为两个,一个是承包农村土地,一个是之前在生产小队干过活的,第二条认定标准太灵活了吧,我想知道这个名单上的人确实符合标准么?我户口在这个村里30多年了,我家什么福利待遇都没有享受过。
2020-08-31 14:52:26
经开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回复:您好,您咨询的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如何认定问题,经开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财经指导科已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是根据本人所在的农村生产队(社)所指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方案》来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方案》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农村生产队(社)为基础,通过一定程序、表决制定出来的;街道和村委会以吉林省发吉政办明电(2009)28号文《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意见的通知》和经开区(2019)221号《农村集体经济征地补偿分配管理实施意见》为依据,街道对生产队(社)进行有关政策上的指导和监督。信访人王月及其家人是黎明村四社买房居住人员,1987年将户口迁到四社,和四社的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任何关系,不符合四社确认方案中第三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不予确认。与该户同样类型的均没有给予确认。目前黎明村四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处于确认名单第一次公示阶段,信访人如发现自己符合相关的条款但未被确认,或确认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可参照黎明村四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方案的有关规定直接到黎明村委会或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街道和村委会对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及产生的矛盾全部妥善处理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
2020-09-03 15: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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