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经济局讯 海关总署于4月9日发布了2025年第58号公告,宣布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84%的关税,并就相关执行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为确保区内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一政策变化,顺利开展外贸业务,口岸经济局迅速行动,指导综保区企业学习公告内容。重点讲解了“在途货物”的界定、申请不加征关税的流程、加工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保税政策等内容,帮助企业明确操作规范,避免因政策变动导致的不必要损失。
企业纷纷表示,当今外贸环境复杂多变,本次指导非常及时,企业对海关新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调整进口策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口岸经济局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海关政策动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共同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