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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区政务办公平台节点的情况说明长公资土挂〔2020〕123号

发布时间:2020-06-11 14:19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宗地 

代码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 

强度 

挂牌 

出让 

起始 

价格 

增价 

幅度 

竞买 

保证 

 

出让 

年限 

规划用 

地面积 

 

规划用 

地性质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 

 

 

220105008587GB00126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至规划二类工业用地 

西至北区丙十三街 

南至规划二类工业用地 

北至北区丙二路 

13664 

工业用地 

13664 

二类工业用地 

>0.7 

>40% 

<40米 

>19%且<20% 

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 

(总价) 537 

(万元)      

10 (万元) 

269 

(万元) 

50年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有关事项以挂牌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文件》及附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7月08日10:00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cggzy.com.cn/)“土地(采矿权)交易—土地交易公告”栏中自行查看下载。 

  五、竞买规则和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报名、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首次)报价。申请人须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及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2、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资料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能取得网上(首次)报价资格。申请人网上报价不得低于当前交易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增价幅度报价。网上(首次)报价期限截止之前,申请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现场竞价。 

  

  3、在规定的网上(首次)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到本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0日9:00时)即可确认此次挂牌成交,请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4、在规定的网上(首次)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支持网上自由竞价,系统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所有已经报价的竞买人:“此次挂牌出让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的具体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区交易大厅211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最终以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挂牌出让时间安排 

  1、挂牌时间:2020年06月30日9:00时至2020年07月10日9:00时 

  

  2、竞买申请时间:2020年06月30日9:00时至2020年07月08日10:00时 

  

  3、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0年06月30日9:00时至2020年07月08日10:30时 

  

  4、首次报价时间:2020年06月30日9:00时至2020年07月08日11:00时 

  

  5、现场竞价时间:2020年07月10日9:00时 

  

  七、竞买保证金 

  1、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审核通过后,系统随机分配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2、因网上交易系统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迟(以网上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无法获得网上竞买报价资格,建议最迟在公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的1至2个工作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申请人应以电汇、转账或者网银方式全额交纳,不得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完毕后,请务必到系统中查询确认保证金交纳到账情况,若不查询影响报价责任自负。 

  

  3、申请人为境外投资者(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我中心“境外汇款业务操作要点提示”,存入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同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吉林省和长春市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要求。 

  

  2、该地块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详见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关于对〈拟出让地块发展装配式建筑及全装修住宅的函〉的复函》具体要求如下: 

  地块上混凝土建筑的楼梯应全部使用预制楼梯。 

    3、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时,须持《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地块所在地分局联系,同时向出让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地块信息咨询、联合竞买及成立新公司申请   

  联系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隋女士 0431-84857358 

    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首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交易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报价功能,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申请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系统报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3、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1、技术服务  

  

  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  

  

  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2、竞买保证金咨询电话:0431-88779643  

  

  3、挂牌组织实施单位咨询电话:0431-88779653、88779655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6月05日 

 
 
 
 
 
 
 
 
 
 
 
 
 
 
 
 
 
 
 
 
 
 
 
责任编辑:隋艳艳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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