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四街一镇、各直属事业单位、综保区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长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市级财政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长财金[2020]1497号)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遵照执行。
财政局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市级财政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长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市级财政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