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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华电电力设备厂年产300台(套)电站辅机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14-07-28 13:34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春华电电力设备厂年产300台(套)电站辅机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TXY-[2014]0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华电电力设备厂年产300台(套)电站辅机设备建设项目已由长经内资字【2012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华电电力设备厂,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厂区低压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华电电力设备厂年产300台(套)电站辅机设备建设项目厂区低压配电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中山大街,南至兴隆丙七街,西至兴隆丙七街,北至株洲街。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5530.13平方米。

2.4招标内容:厂区低压配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6计划工期:201482520141125

2.7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

3.2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应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728 2014年8月1(除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 30分至16 (北京时间),施工企业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报名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右侧电话:0431-84627008 84887285)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5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8181330,地点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长春华电电力设备厂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3388

    人:陈东宇                     

      话:0431-848255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07号财富大厦322B
     人:蔡丽红
  话:0431-81946677

                               

 

 

  2014728

 

责任编辑: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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