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YC-CYCK-002-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及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两个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定路南侧,新建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位于长春卷烟厂新厂区院内,新建烟叶仓库1.
2.2 勘察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须对两个建设项目建筑用地的地质进行详勘,分别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国家注册的岩土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外省企业需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设〔2011〕2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3 时 30 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入境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任瑞军
联系电话:0431-84930788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 谢 辉
电 话: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咸枫、杜岩
联系电话:0431-86805025、0431-86805171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