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YC-CYCK-003-1/2
一、招标条件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及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项目的总体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定路南侧,新建1860平方米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位于长春卷烟厂新厂区院内,新建烟叶仓库1.9万平方米(含库房连廊14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通风、照明、采暖等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及内容:须分别对两个项目进行设计,包括两个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及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外道路管网工程等。
2.3 设计周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方案评审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施工方案需要分段)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的补充、修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甲级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3.2 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主持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
3.3 投标人组建的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资质,并能保证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任务相应时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企业参照(吉建设【2011】22号文件)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入境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任瑞军
联系电话:0431-84930788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 谢 辉
电 话: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咸枫、杜岩
联系电话:0431-86805025、0431-86805171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