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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司法建议开良方,企业回访看实效 |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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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经开法院在审理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中,发现某保险公司存在定损未能及时有效通知赔偿义务人,单方定损流程不完善等问题,虽案涉金额较小,但双方矛盾较为突出。针对这一情况,经开法院向该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知赔偿义务人参与定损,并在车辆需单方定损时保留证据材料,在合理期间内尽快启动追偿程序。 保险公司在收到法院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改进措施。目前,公司已建立制度规范,要求定损前均以电话及书面短信形式发送及告知代位追偿事项,通知责任方共同参与定损,并将进一步优化流程,保留相关拆解证据,尽快在保存期限内开展追偿工作。保险公司将上述情况复函经开法院。以本次司法建议为契机,该保险公司到经开法院进行回访调研,双方就审判实践中涉保险案件进行业务交流。座谈会上,经开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林峰就保险公司的总体案件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并就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其表示,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抓手,有助于弥补企业的管理漏洞、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希望此份司法建议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化解纠纷。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经开法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针对司法建议内容,公司已经在逐项整改,并已制定详细的计划逐步推动落实。
责任编辑:王志刚 初审:董磊 终审: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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