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3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长国批面积10平方公里(含在省批30平方公里内)。经过长春市政府2000年和2003年两次调整区划,现区域面积112平方公里。辖两街一镇(临河、东方广场两个街道办事处和兴隆山镇),全区总人口15.5万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分别是长春市委、市政府、市纪检委的派出机构。在商务部2006年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排名中,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5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从上年的第18位晋升至第15位;在中部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从上年的第3位晋升至第1位,靠自身的实力提前实现了排序前移的目标。2007在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荣获了由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颁发的“跨国公司最佳投资的开发区”称号。
开发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东接风光旖旎的亚洲最大的人工森林公园——净月潭森林公园,西临波光粼粼的伊通河。毗邻长春母城,具有良好齐备的城市功能。长春市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大专院校云集,科研力量雄厚。这里是每位商家投资兴业的最佳选择。
截至2007年底,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44亿元,区内注册企业2097户,其中外资企业195户,西门子、丰田、江森等29个国家和地区的84家跨国公司在开发区投资兴业,世界500强企业已达29家。全区累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78亿元;工业总产值2950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196亿元。在未来发展中,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发展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率先实现发展模式转型,全面推进二次创业,深入实施“一区三园”战略和“三二一”产业工程,实现工作重心北移,努力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主力军、扩大对外开放的平台、加快经济增长的动力、调整和优化结构的载体、发展循环经济的基地、和谐和持续发展的典范,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